房顫屬于很常見的心臟病,得房顫后需要通過用藥維持調整心臟,加快心臟跳動預防,不少有房顫比較嚴重的患者,需要人工心臟起搏器才能恢復,在相關的治療上,可以通過手術等方法進行治療。
①藥物治療:抗心律失常藥、抗凝劑。
②電學治療:電除顫、人工心臟起搏器、導管射頻消融術(根治療法)。
③外科手術治療:外科迷宮手術。
心房顫動的藥物治療對策
(1)心律轉復及竇性心律維持:為陣發(fā)性和持續(xù)性心房顫動首選治療。房顫持續(xù)時間越長,越容易導致心房電重構,而不易轉復,因此復律治療宜盡早開始。陣發(fā)性心房顫動多能自行轉復,如果心室率不快,血流動力學穩(wěn)定,患者能夠耐受,可以觀察24h。如24h后仍不能恢復則需進行心律轉復。也有人主張,只要發(fā)作即應用藥物控制。超過1年的持續(xù)性心房顫動者,心律轉復成功率不高,即使轉復也難以維持。
2)復律治療前應查明并處理可能存在的誘發(fā)或影響因素:如高血壓、缺氧、急性心肌缺血或炎癥、飲酒、甲狀腺功能亢進、膽囊疾病等。有時當上述因素去除后,心房顫動可能消失。無上述因素或去除上述因素后,心房顫動仍然存在者則需復律治療。對器質性心臟病(如冠心病、風濕性心臟病、心肌病等),對其本身的治療不能代替復律治療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