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鹽酸貝那普利片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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鹽酸貝那普利片

鹽酸貝那普利片

處方藥 醫(yī)保乙類 國產(chǎn)

通用名稱:鹽酸貝那普利片

批準文號:國藥準字H20054771

生產(chǎn)企業(yè): 深圳信立泰藥業(yè)股份有限公司

功能主治:用于治療高血壓。充血性心力衰竭。作為對洋地黃和/或利尿劑反應不佳的充血性心力衰竭病人(NYHA分級II-IV)的輔助治療。

溫馨提示:外觀包裝僅供參考;請按藥品說明書或者在藥師指導下購買和使用。

藥品信息
鹽酸貝那普利片
鹽酸貝那普利片
荷葉調脂茶
荷葉調脂茶
主要成分

活性成份:鹽酸貝那普利。

荷葉、車前草、番瀉葉。

生產(chǎn)企業(yè)

深圳信立泰藥業(yè)股份有限公司

合肥銘盛制藥有限公司

批準文號

國藥準字H20054771

國藥準字Z20026881

說明
作用與功效

用于治療高血壓。充血性心力衰竭。作為對洋地黃和/或利尿劑反應不佳的充血性心力衰竭病人(NYHA分級II-IV)的輔助治療。

利濕、降濁、通便。用于濕熱內蘊之高脂血癥。

用法用量

高血壓:未用利尿劑者開始治療時每日推薦劑量為10mg,每天一次,如療效不佳,可加至每日20mg。必須根據(jù)血壓反應來對使用劑量進行調整一次。對某些患者,在給藥間隔末期,降壓作用可能會減弱,此類病人,每日總的劑量應均分成兩次服用,或加用利尿劑。本品治療高血壓的每日最大推薦劑量為40mg,一次或均分兩次服用。若單獨服用本品血壓下降幅度不滿意,可加用另一種降壓藥,如:噻嗪類利尿劑、鈣拮抗劑或-阻滯劑(先從小劑量開始)。對于先前一直在使用利尿劑治療的患者,特別是鈉丟失和/或體液丟失過多的患者,開始使用本品時,應慎重考慮給藥時間安排或將藥物減量。包括在鹽酸貝那普利治療開始之前減量或暫停利尿劑一段時間(如2~3天),或者將鹽酸貝那普利的起始劑量降至5mg,以避免血壓過低(見【注意事項】)。開始使用本品治療前,應對體液和/或鈉鹽丟失的狀況進行糾正。肌酐清除率大于等于30mL/min患者服常用劑量即可。而小于30mL/min患者,最初每日劑量為5mg,必要時,劑量可加至10mg/日。若仍需進一步降低血壓,可加用利尿劑或另一種降壓藥。充血性心力衰竭:本品適用于充血性心力衰竭病人的輔助治療。推薦的初始劑量為

開水泡服,一次1~2袋,一日2~3次;用開水200毫升浸泡15分鐘后服。

副作用

本品耐受性良好。以下列出的是與貝那普利以及其他ACE抑制相關的不良反應:兒童用藥的不良反應與成人相似。沒有關于兒童長期給藥和其對生長。青春期發(fā)育和一般發(fā)育的影響的資料。多種來源報告的不良反應(表1)按照發(fā)生頻率排列,先是最常發(fā)生的,使用以下規(guī)定:極常見(1/10);常見(1/100,<1/10);少見(1/1,000,<1/100);罕見(1/10,000,<1/1,000)和極罕見(<1/10,000),包括個例報告。在每個頻率組內,不良反應按降序排列。表格請詳見內部說明書。

少數(shù)病人服用后有消化道癥狀。

禁忌

孕婦及哺乳期婦女用藥:妊娠期婦女不宜應用本品(見【禁忌】)。育齡女性和孕婦:孕婦服用ACE抑制劑將有可能導致胎兒或新生兒致病或死亡。在全世界的資料文獻中已經(jīng)有幾十例這樣的報告。在孕早期使用ACE抑制劑與先天缺陷發(fā)生風險的增加相關。另外,在妊娠期的孕中期和孕晚期使用ACE抑制劑有可能會導致胎兒和新生兒受損,包括低血壓、新生兒頭顱畸形、無尿癥、可逆或不可逆的腎功能受損、甚至是死亡。由此而引發(fā)的羊水過多也往往會導致嬰兒的肢體攣縮、臉部變形、以及肺部發(fā)育不良。此外,還有早產(chǎn)、胎兒宮內生長遲緩以及動脈導管未閉方面的報告,但是尚不能確定這些癥狀是否和服用了ACE抑制劑有關。一旦確認懷孕,應該立刻停止使用ACE抑制劑,并且經(jīng)常性對胎兒的生長發(fā)育進行監(jiān)測。對于準備懷孕的女性,也應該避免使用ACE抑制劑(包括鹽酸貝那普利)。對于生育年齡的女性,應該具體告知服用ACE抑制劑(包括鹽酸貝那普利)后可能帶來的潛在風險。只有在經(jīng)過對相關風險和受益的仔細考慮和討論以后,才能給藥。哺乳期婦女:曾發(fā)現(xiàn)貝那普利和貝那普利拉可分泌至母乳,但最大濃度僅為血漿中的0.3%。能達到嬰兒體循環(huán)的貝那普利拉可忽略不計。盡管對母乳喂

成分

用于治療高血壓。充血性心力衰竭。作為對洋地黃和/或利尿劑反應不佳的充血性心力衰竭病人(NYHA分級II-IV)的輔助治療。

利濕、降濁、通便。用于濕熱內蘊之高脂血癥。

藥理作用

注意事項

1.忌煙、酒及辛辣、油膩食物。 2.應在醫(yī)生確診后使用,第一次使用本品前應咨詢醫(yī)生,治療期間應定期到醫(yī)院檢查。 3.有心臟病、肝病、糖尿病、腎病等慢性病患者應在醫(yī)師指導下服用。 4.脾虛泄瀉者慎用或在醫(yī)生指導下服用。 5.本品中番瀉葉含有蒽醌類化合物,長期服用可能導致結腸黑變病。 6.嚴格按照用法用量服用,本品不宜長期服用。 7.兒童、哺乳期婦女不宜服用,年老體弱者應在醫(yī)師指導下服用。 8.服藥期間如出現(xiàn)其他不適應到醫(yī)院就診。 9.服藥超過2周,應咨詢醫(yī)師。 10.對本品過敏者禁用,過敏體質者慎用。 11.本品性狀發(fā)生改變時禁止使用。 12.請將本品放在兒童不能接觸的地方。 13.如正在使用其他藥品,使用本品前請咨詢醫(yī)師或藥師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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